不洁身自爱的代价那可真是惨痛到超乎想象啊!这事儿就发生在柳州,有个女子孩子都上小学了,按说这个年纪本该安安分分过日子,好好经营家庭。可谁能想到呢,她居然和一个比自己小几岁的男子搞到了一起,还发生了关系。这男子也是够不靠谱的,有几次居然没戴套,嘿,这简直就是给自己和对方都埋下了一颗超级大雷啊!
已婚女子“偷腥”竟偷出艾滋,背后真相让人直呼好家伙
几个月之后,这男子被查出艾滋病了。这哥们儿也是够缺德的,明明知道自己有这病,还愿意隐瞒女子继续维持这危险的关系。也不知道他是咋想的,是觉得好玩呢,还是压根就没把别人的健康当回事儿。
结果呢,几个月后女子去体检,当她在工厂体检单上看到“HIV阳性”那几个字的时候,整个人都懵了,手抖得那叫一个厉害,纸都拿不住了。她心里肯定在想,这咋回事儿啊,怎么会这样呢?她刚上小学的孩子还在家眼巴巴地等她接放学呢,丈夫在广东工地干活,已经半年没回过家,这日子可咋整啊!
她没敢哭出声,就那么失魂落魄地坐在体检中心门口的塑料凳子上,把报告单折了两次,然后塞进包最里层,就好像这样就能把这事儿藏起来,当作没发生过一样。
再说说那男子小帅,他比小美早查出来一个多月。一开始他发烧、拉肚子、老是觉得累,去医院一查,医生让他别慌,先复查。这复查结果一出来,好家伙,是艾滋病。可他呢,没告诉小美,也没停手。俩人还是像往常一样约饭,还是去开房,还是继续不戴套。他还跟小美说自己“没事”,小美居然也信了,还觉得就是感冒拖久了,这心可真大啊!
柳州疾控后来通报这事儿,说小帅确诊前就出现了急性期症状,而HIV这种病,窗口期28天就能检测出来。也就是说,根本不是查不出来,是他压根就没想让小美知道,这心思也太坏了吧!
法律上可是写得清清楚楚的,《艾滋病防治条例》第38条规定,感染者必须告知性伴侣。不告诉,那就是违法。可真要追究起来,又得看证据。聊天记录删了,没录音,没人证,最后这事儿大多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小美也犯了错。她已婚,丈夫不在身边,可她没做任何防护。她不是不懂这些知识,就是懒,就是心存侥幸,觉得“就一次,不会那么巧”。可这病毒它不讲道理啊,它只认体液交换。她没感染前,完全能拒绝无套行为;查出来后,才知道小帅早知道了,却一直瞒着她,这感觉就像被人狠狠地耍了一通。
这事儿可不止毁了她俩啊!她丈夫如果还没检测,那风险每天都在涨,说不定哪天就被传染上了。孩子要是还在吃奶,或者共用牙刷、剃须刀,也可能被传上。上海真有过一家三口全阳的案子,这可不是危言耸听,是已经发生过的事实,想想都觉得可怕。
现在婚检不强制查HIV,全国大多数地方还是“自愿”。医生也不能随便告诉配偶,怕侵犯隐私。可当隐私权和命挂在一起,谁该让步呢?这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,没人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。
小美后来问医生:“要是早知道他有问题,我能吃药挡住吗?”医生点头说:“72小时内吃阻断药,有用。”可她没吃啊,因为根本不知道还有这回事儿,这真是无知害死人啊!
珠海最近在推婚检加项目,宁波有个案子,医生因没及时提醒被追责。可这些离小美都太远了,远水解不了近渴啊!
她现在在吃药控制病毒,每天按时打卡,可这头发掉得厉害,整个人都憔悴了不少。可她还不敢告诉爸妈,怕他们担心。她家楼下的电动车还在,钥匙还挂在门后,她没扔,也许在她心里,还留着那么一丝对过去生活的念想吧。这事儿真是让人唏嘘不已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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